德清法院一案件执行既坚决又稳妥强制执行全程摄录并公证马秀松 徐艳
本报讯 4月25日上午,针对德清武康人刘某的强制执行案顺利完成。从法院、公安、武康镇政府等150余人组成的强大阵容来看,这算得上德清县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强制执行案件。 强制申请人为新市镇舍渭村人谢某。2003年12月,谢某购买了武康回龙花园112幢101室房屋,并于同年12月5日支付了首期房款15万元,房产公司当即交付了房屋钥匙。2004年春节后,准备装修新房的谢某发现,自己购买的房屋已被40岁的刘某侵占。谢某多次要求刘某搬离房屋,但后者均不予理睬。据了解,2005年9月21日,谢某依法取得了回龙花园112幢1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。 此侵权纠纷案对簿公堂期间,被告刘某未到庭,也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任何证据。2005年10月28日,德清县法院判决刘某将该房屋返还给谢先生。判决生效后,因刘某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,谢先生便申请强制执行。 此“鹊巢鸠占”案引起了德清县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。法院制订了由执行局、法警大队、县公安局、县城管局和武康镇政府等部门参与的“强制腾房执行方案”。据了解,4月24日,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刘某已被处以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。 执行工作做得相当细致:城管局组织人员将刘某饲养的狼狗制服后带出警戒区;法院执行局人员将刘某亲属带离该房屋,并在别处妥善安置。为防意外,法警、公安民警组成的约50人的安全保卫组在现场拉起警戒线,消防大队的消防车也来到现场。算上县委政法委、医务人员、武康镇政府和舞阳社区工作人员,此次强制执行出动的工作人员约150名。 现场没有出现暴力抗法现象,约两个小时的强制执行得以有条不紊地进行。现场财物清点完毕后,专业搬家人士便开始清理,并运至指定地点;法院、武康派出所对搬运过程进行了全程拍摄,县公证处亦进行了现场公证。 当日上午10时许,执行人员向谢某交付了已腾空的房屋并办妥相关手续。应谢某要求,现场工作人员为房屋、车库更换了锁具,在大门处新装了防盗门,并将一张新床放进主卧。 |